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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仁义:黄炎培与民国职业教育发展——以壬戌学制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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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高职教育 作者:陶仁义 发布时间:2021-06-10 14:23:51 分享


       

     摘 要:1922年,职业教育被纳入教育部学制会议上通过的壬戌学制,这一举措顺应了时代发展趋势,是中国教育近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这与职业教育倡导者黄炎培所拥有的丰富政治资源和强大社会活动能力密不可分,而黄炎培早期通过中华职业教育社所办期刊《教育与职业》对职业教育的宣传推广、以及社办中华职业学校的示范传播活动所取得的社会认可是直接推力。职业教育在壬戌学制地位的确立为后来的国家建设和全面抗战提供了必要的技术人才储备,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一环。



    1922年底,壬戌学制的“制订与颁布,是中国教育近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已有学者从学制建立的背景、设计的主体和推动力量、制度的博弈过程、文本体系与内容、舆论评析等多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和论证,指出壬戌学制标志着中国近代教育体制的基本确定,除某些部分根据变化的实践有所修改,其“六三三制”的主体框架一直延续至今。客观而言,对壬戌学制的关注,学界多将其置于教育史的研究范畴,通过与之前三次学制的嬗变对比,注意到职业教育第一次被纳入教育体系后所带来的教育近代化影响,但对职业教育如何被纳入学制的过程未能予以阐明。尤其在研究者多已注意到“这个制度是黄炎培先生们研究好了,汤尔和(新任教育总长)赞成”这一史实的情况下,对职业教育倡导者黄炎培在其间所起作用的研究仍付之阙如。     


      教育近代化是社会发展近代化后的必然要求。工业化能力作为衡量一个国家近(现)代化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无法离开为之提供必要人才支撑的职业教育而孤立存在。就在学制制定之前,社会上已形成了“工业与教育并重之说创于黄君炎培”的共识。就当下黄炎培与职业教育的研究来看,主要集中在对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研究方面。但这类研究多以“结论”而非“问题”或“过程”为导向的形式展开,即黄炎培职业教育相关理念的新时代诠释,溢美拔高、生搬硬套的痕迹明显,且这种基于研究者自身主观思考下而形成的思辨,往往经不起实践的反复检验,很难形成对职业教育发展某一阶段研究问题的清晰认识与研究规律的深刻把握,同时也很难形成有价值的职业教育研究思潮。


       鉴于此,本文旨在突破教育史研究视域下的壬戌学制探讨,将其置于更广泛的社会史考察范围之中,梳理黄炎培在壬戌学制前后所进行的职业教育宣传推广、践行传播等活动,对黄炎培职业教育领导者地位的形成过程这一基础问题进行追本溯源,以期对当下黄炎培研究的方法与观念有所推进。



  一、壬戌学制颁布前黄炎培职教理念的宣传 


      推广民国初期教育部公布的壬子癸丑学制虽然取消了清末文、实分科制度,但在传统教育思维惯性以及袁世凯、张勋复辟等政治因素的影响下,当时的社会经济根本不足以将这一过于理想的制度充分实施,黄炎培因此而卸任江苏教育司司长职。尽管随后黄炎培在以江苏教育会常任干事身份展开国内毕业生出路状况调查的过程中,仍致力于实业主义教育的宣传,但随着1915年赴美考察归来,其教育重心开始由实用主义向职业教育调整。


       在从事实用主义教育期间,黄炎培在教育界的领导地位便已开始确立,这也为他宣传推广职业教育并得到积极响应奠定了基础。1914年,顾树森在其担任编辑主任的《中华教育界》第13、14、15、16、17期上连续刊载106页长文——《实用主义:生活教育设施法》,对黄炎培的教育理念极为认同:“吾国兴学十余 年,学愈兴而国愈贫,教愈普而人愈无职业。此无他,一言以蔽之,不适用而已。曩者韧之 (黄炎培又字韧之)先生司教育,曾著《实用主义商榷书》,详论吾国教育界危险之现象,与夫各科学不适用之原因,提倡实用主义,以为补救之策,可谓唯一之对症良药焉。”在黄炎培的教育理念发展为职业教育后,顾树森仍不断撰写、翻译文章予以阐释。


       在此期间,1914年8月27日,江苏教育会副会长黄炎培主持并听取了郭秉文关于职业教育在英德法美四国学制中地位的报告。1915年,天津举行的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一届大会上,湖南省教育会提出变更学制案,因事关重大,被纳入联合会的日后日程。此时的黄炎培正在美国考察教育,直接接触到美国强大的工业体系和极高的工业化水平,对比国内教育制度下中学“学生毕业就失业”的状况,回国后便开始将教育重心由实用主义向职业教育调整。       


      1917年5月6日,黄炎培联合蔡元培、张謇、宋汉章等48位教育界、实业界知名人士,在上海发起成立了中国第一个专门研究职业教育的团体——中华职业教育社(简称职教社)。职教社以改革脱离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的传统教育为宗旨,以倡导、研究和推行职业教育为职志。该社随后又创办了《教育与职业》(简称社刊)杂志,次年创办中华职业学校(简称职校)。    


       作为职教界的喉舌,早期的《教育与职业》出版刊期并不固定,宣传内容也以介绍外国职业教育制度、理论,职业教育重要性及职业学校建设为主,但仍刊行了众多针对性极强的专号。首份专号《补习教育号》(1919.13)刊行之际,黄炎培正在南洋地区考察职业教育,故未能撰文。回国后的黄炎培在接下来的第二、三、四份专号的《职业指导号》(1919.15)、《学生自治号》(1919.16)、《职业心理号》(1920.17)及后来《农业教育号》(1921.25)上发文四篇,分别是《“职业指导号”的介绍语》《“学生自治号”发行的旨趣》《〈职业心理学〉的介绍词》《弁言》,而后才由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国外经验的介绍和国内开展的探讨,为黄炎培的导论进行具体的诠释。除了前文述及的顾树森外,职教社首批社员之一的庄泽宣,在社刊创刊之际,刚刚前往美国攻读教育与心理学博士。于是从第4期起,他通过社刊撰译一系列文章,介绍了美国乃至世界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美国职业教育空前绝后之大计划》(1918.4)、《美国职业教育发展之原因及吾国办职业教育者应研究之问题》(1918.6)、《美国葛雷之学制》(1919.11)、《纽约城之公立职业学校》(1919.14)、《择业与成功》(1919.15)。因为通讯关系,《怎么样指导职业?》(1920.24)、《职业指导是什么?》(1920.29)等文虽延迟于专号出版,但仍然对黄炎培所作介绍语进行了充分的阐释。

        

       职教社职员、职校教师王志莘的《何谓职业指导?》《职业指导设施法》(1919.15)也对黄炎培的导论进行了详释,而后文是对美国实行职业指导成绩最著的纽约、波士顿两市的组织法及职务的详细论述。此后,他又翻译了《纽约职业介绍所所长谈话》(1920.23)一文。在赴纽约大学攻读商科硕士学位后,王志莘又发表了《美国职业教育之发展》(1924.52)《通讯:纽约市职业指导》(1924.55)两文,即时地将国外尤其是美国职业教育的最新动态传回国内,促进了国内职业教育与国际的接轨。     


       我们更应该注意到,职教社发表的关于职业教育的年度总结、引领性文章也几乎都是由黄炎培完成的,如《民国六年之职业教育》(1918.4)、职教社成立一周年《年会词》(1918.7)、《我之最近感想》(1919.14)、《民国十年之职业教育(附表)》(1922.32)、《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五年间之感想》(1922.35)、《民国十一年之职业教育(附表)》(1922.40)。如果我们将研究时段放得更长一些,会发现这一现象在壬戌学制颁布后并未发生根本变化,如《民国十二年之职业教育(附表)》(1924.52),抗战期间为社刊作《复刊词》(1940.192)及抗战胜利前夕作的《中华职业教育社今后五年间建设大计》(1945.200),在其他刊物上发表的《〈生活〉创刊词》(1925.1)、《从困勉中得来:为纪念中华职业教育社二十四周年作》(《国讯》1941.268)、《为中华职业教育社三十周年纪念作》(《大公报》1947年5月6日,第3版)等,都是由黄炎培撰写的。     我们还应注意到其他年度报告的发表背景,《民国十三年之职业教育》(1925.62)、《民国十四年之职业教育(附表)》(1926.71)由时任主编秦翰才发表,《民国十六年之职业教育》由杨卫玉完成,而这又与黄炎培当时被诬为“学阀”避走北方有关。        


       对黄炎培在社刊上发表的所有文章进行筛选整理后发现,黄炎培只是在1930年1月至1931年2月间联手廖世承、潘仰尧共同主编第110~121期社刊,但黄炎培于职教社领导人中发表的文章不仅数量上位于前列,且多位于卷首,其在非主编期间发表的文章篇数明显多于主编期间。更重要的是,中华职教社成立后数年间,黄炎培将很大一部分精力放在考察、宣传、推广职业教育上,在这一过程中,他接触到了不少地方要员,这为职业教育纳入新学制奠定了舆论基础。



二、黄炎培与职业教育在壬戌学制的纳入


      对比实用教育,黄炎培在职业教育引领者的地位并不能保障其理念为社会所接受,但其所拥有的丰富政治资源和强大社会活动能力是职业教育被纳入新学制的重要推力。     


       中华职业教育社在民国时期一直是职业教育界的领导团体,黄炎培在其间又处于核心位置。目前可查询到中华职业教育社《宣言书》的最早版本,明确注明黄炎培为作者,并在《组织大纲》末尾,以从右至左、从上往下的顺序对发起人及赞成人的职衔予以介绍,黄炎培位列最后,符合当时国人行文自谦的传统。尽管随后包括社刊(1917.1)在内的多个期刊转载《宣言书》均未注明作者,但根据社刊首期黄炎培所做另一文《宣言书之余义》,结合《宣言书》相关内容及行文风格来看,《宣言书》为黄炎培执笔无疑。《宣言书》联名人中,汇集了诸多当时教育界的上层人物,如前任教育总长汤化龙、时任总长范源濂、教育次长袁希涛等人。而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蔡元培、商务印书馆馆长张元济都与黄炎培师生情谊匪浅,江苏教育会会长张謇主要依靠黄炎培展开会内事务,江谦则是接替了黄炎培出任江苏教育司司长。其他如清华大学奠基人周诒春、南开学校校长张伯苓、上海圣约翰大学教育长朱有渔等诸多名校负责人亦在其中。但从联名者之前相关活动来看,他们对职业教育并无深入研究,在《宣言书》上签名与其说是对职业教育的赞同,倒不如说更多是对黄炎培的认可。


        在对国内农、工、商进行了两年多的实际调查研究后,职教社群体对旧学制的弊端有了更为深切的认识。自1921年起,社刊连续推出了《农业教育号》《工业教育号》《商业教育号》《职业教育研究会特号》《职业训练号》《女子职业教育号》《职业科设计教学号》《女子家事教育号》。如针对当时国内最为重要但又在旧学制中不适宜的农业问题,他们谈到:夫吾国甲乙两种农校,现行制度之未尽善,致虽有良师循掖于其间,而其成绩固未克达于圆满之地也。乃事实上则有大不然者。此其咎不在学校,而在教育部所定之规程不良。今若使一教员担任功课至七八门之多,则至少亦有六七门,为此教员所不能胜任者,徒以格于部章,不能不敷衍将事。

  

       职教社成立前社会上便已形成的“实业学校改制”观点再被提起,逐渐形成了“天下固无永久不变之学制,社会亦不无最新之创化。当事者速为斡旋,慎其枢机而已”的共识。1921年10月27日在广州举行的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会议对共识付诸行动起到了最为关键的作用。与会代表将各地学制系统案详细讨论后,随即议决即席组织审查会,举定黄炎培为审查长,以广东案为根据,拟定了《学制系统草案》(简称《草案》),并将此案及各省区原案及比较表函寄各省区教育会、各高等教育机关征求意见,同时将此案在全国各报刊杂志上刊登发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中华职教社辟出专号《新学制职业教育研究号》(1922.33)对此展开讨论。黄炎培也在回到江苏后多处演讲、探讨《草案》,明确地指出:“本案之精神,全在中学教育段,所谓纵横活动是也。旧制度之倍遭舆论非难,亦中学为最甚。余故甚望赞成新制者,从设立的新制中开始。”        


       1922年9月,教育部学制会议正式开始。在第二次大会上,黄炎培提出,“部案既有职业学校之规定,又有甲种实业学校改为中等高级农工商各科之说,似有冲突,应补充一句作‘得改为职业学校与高程中学农工商等科’”,随后又在其他会议中针对“职业学校分级”的提议予以回应,表示“本案之精神对于职业学校但限于高小毕业至与中学毕业,相当年限之间不主张再定期限,以使其有活动之余地”,力主将职业归入中等教育范畴中。黄炎培长时间来对于兴办职业教育的深入思考最终在新学制会议中得以落实,现将壬戌学制中关于职业教育的部分摘录于下: 


       小学教育:小学课程得于较高年级斟酌地方情形,增置职业准备之教育;中等教育:初级中学施行普通教育,但得视地方需要兼设各种职业科;高级中学分普通农工商、师范、家事等科,但得酌量地方情形单设一科或兼设数科,依旧制设立之甲种实业学校,酌改为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农工商科;职业学校之期限及程度得酌量各地方式及需要情形定之依旧制设立之乙种实业学校酌改为职业学校,收受高级小学毕业生,但依地方情形亦得收相当年龄之修了初级小学学生;为推广职业教育计,得于相当学校内酌设职业教员养成科。  

     

       职业教育被纳入学制,与黄炎培所拥有的丰富政治资源和强大社会活动能力密不可分。自民国元年短暂出任过江苏教育司司长后,他一直是“与官不做,遇事生风”。在广州会议后和学制会议召开前(1922年6月)连续两次坚辞教育总长任命的举动为其赢得了巨大社会声誉,以至于教育总长王宠惠给江苏教育会的邀请电报中将副会长黄炎培置于会长袁观澜(希涛)之前,而袁亦调整自己的行程,以便协同正在湘鄂等处做职业教育演讲的黄炎培共同北上。黄炎培到了北京之后,拜访了总统黎元洪、议员王正廷在内的政界要员,并于中央公园向职教社社员征求事宜,“朝野名流毕集,皆愿加以赞助”。考虑到汤尔和当时只是临时出任教育总长,显然黄炎培所起的作用更大,故而时任教育次长的马叙伦多年后的回忆虽略显夸张,但仍不失为史实。     


       黄炎培拥有的政治资源与社会活动能力是职业教育得以纳入学制的重要推力,而其之前对职业教育的宣传推广与实践传播活动所取得的社会认可是根本原因。职教社成立后不久,黄炎培便以“现正集合同志,研究职业教育”为由拒绝了直隶教育厅厅长的任命,随即创办的社刊与职校成为了职业教育的宣传喉舌与示范基地,学制中职业教育相关条款的制定正是基于这数年间的职教活动调研。



  三、壬戌学制前后黄炎培与职业学校的发展                                                 


      “必须切切实实去‘做’”是职业教育区别于传统教育的首要特征,而“做”只能通过职业学校这一载体来呈现。故而职教社创办后不久的1918年5月,“惟有提倡职业教育,以沟通教育与职业。虽然,空言寡效,欲举例以示人,不可无实施机关,故特设此职业学校”,于是中华职业学校正式成立,并于当年9月开学。        


      中华职业学校虽是由黄炎培所创立,然其并未出任过学校校长。但根据中华职业学校早期组织结构来看,初期学校主任为最高管理者,受职教社办事部主任所辖。1917年7月底,职教社成立办事部,黄炎培被选为主任,依据章程第十四条“主任负责办事部完全责任”之规定,黄炎培负责社务的具体开展。1920年6月18日,黄炎培再次当选为办事部主任,而学校主任仍由顾树森担任。


      壬戌学制中的“依旧制设立之甲、乙种实业学校酌改为职业学校”以及“为推广职业教育计,得于相当学校内酌级职业教员养成科”等条款实际上均来自于中华职业学校的办学实践。中华职业学校为推广职业教育而开办的职业教员养成科为全国众多省份职业学校实现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突破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黄炎培个人也参与了多地多所职业学校的规划与创办。   

  

      中华职业学校成立后,赞成职校办法而亟欲推广于当地者越来越多,要求职校开设职业教员养成科以造就教师储备的呼声也越来越高。1919年9月,职业教员养成科开班,学生多由各省各地教育机关保送,程度以中等学校毕业生为限,修业期为一年。所习科目,各视其地之所需而定,全日除略授工作法、制图外,专从事工场实习,晚间则补习教育原理及职业教育等学科。首期班学生69人,学员最多省份为江苏17人(含上海3人),福建、湖南各11人,安徽7人,甘肃与浙江均为5人,其余学员分布于豫、晋、直、桂、粤、鲁及东北各省等省份。


       学习期间,学生纷纷参观工厂等地以求获得办学经验,如皖籍学生章积和、陈贞璟等十余人组织安徽职业教育参观团,于假期中分赴 本外埠参观各工厂及实业场所,并渡江考察南通各种实业,以资研究;陇籍学生李成蔚、吕汉臣等七八人亦组织甘肃职业教育考察团,乘暇参观本埠各著名工厂。与此同时,职教社还参与多所职业学校的筹办。


      1920年5月底,职教社统计了其参与创办的职业学校:(姑就所知列举,其他称农工商学校者未列),上海:中华职业学校、棉铁职业学校、上海职业学校;武进:武进职业学校、女子职业学校;苏州:女子职业中学校;松江:县立职业学校、公立松筠女子职业学校、私立明德女子职业学校;盐城:平民职业学校;杭州:私立女子职业学校;芜湖:芜湖职业学校;厦门:香山职业学校;四川:成都职业学校;南洋:八生职业学校;汕头:汕头职业学校。指仍在筹办中的学校。上述学校,基本都是由黄炎培规划施行。1919年11月,黄炎培参酌聂云台、穆藕初、刘伯森等人提案,起草了《华商纱厂联合会棉铁工业学校计划书》,在经过聂云台等人对欧美工厂的系统考察后,筹办的中国纺织机制造厂改名为中国铁工厂股份有限公司,1921年11月21日,江苏实业厅批准了该司的注册申请。1920年3月,黄炎培前往安徽当涂实地调查,作《当涂职业学校计划书》(1920.19),协助在沪巨商徐静仁在其家乡创设静仁职业学校。而《上海职业学校计划书》(1920.19)则旨在协助旅沪潮州商人设立上海职业学校,后为避免校名引发的混淆,最终改为在上海创办贫儿教养院、在故乡创办汕头职业学校。1921年3月,黄炎培、王志莘等人考察教育回国经过汕头时,受汕头职业学校校长林木卿添设商科之托,作《汕头职业学校添设商科计划书》(1921.27)。


      实际上,早在1918年11月的江苏省议会上,黄炎培便提出了《江苏省职业教育计划案》。但此案一直到成立于1923年1月的江苏省教育实业行政联合会上才予以通过,而后交职业教育委员会详细讨论具体办法,再交由教育、实业两厅施行,而这也带动了浙江一年后也成立同样的机构,《职业教育计划案》也在全国各地陆续施行。


        职业教员养成科学员毕业论文是仿照黄炎培所做计划书,就其各自来源地物产风俗、产业状况,不进行农工商等业的限制,拟一实施职业教育计划书。后经择优选录数篇载于社刊,如山西薛璇《山西实施职业教育计划书》、安徽陈贞璟《徽州实施职业教育计划书》、厦门陈文总《厦门实施职业教育计划书——就本地原有男女小学校附设职业补习之计划》刊载于第22期;甘肃李成蔚《我对于甘肃设施职业教育的意见》、同吕兆麒合作《甘肃西宁七属职业学校实施计划书》刊载于第23期;浙江裘庾、裘馥《嵊县实施职业教育之计划书》刊载于第24期;1922年,安徽李寅恭作《安徽省立女子职业学校计划书》刊载于第32期;厦门学员吴梓人作《为厦门妇女职业学校计划家事科的商榷》刊载于36期。这些计划在当地基本得到了落实。回晋后,薛璇与同学牛巨卿创办山西职业教员养成科,分金工、木工二班,课程设置、实习方法与中华职业学校无异,1922年发展成山西国民师范学校职业科。1924年8月30日,山西教育厅遵照新学制要求将省立第二、第三、第四甲种农业学校改为省立第一、第二、第三职业学校,修业年限四年。1921年4月23日,厦门妇女职业学校开学。李寅恭的计划书则指导了安徽女子工艺传习所暨女子蚕桑师范讲习所的合并改办。


       壬戌学制颁布后,在以黄炎培为核心的职教社群体的共同努力下,职业教育得到广泛认可,各地职业学校纷纷建立。1922年11月,黄炎培应河南教育厅长凌冰邀往拟订《草拟河南职业教育进行计划》(第39期)。1923年6月,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第586号令,要求省内相关各校根据中华职业教育社拟定的职业教育计划书进行调整。随后黄炎培考察云南作《对于云南职业教育进行之意见》(1923.51)。1925年,在山西太原参加中华教育改进社第四届年会后,黄草拟《山西职业教育计划书》,呈送省长兼督军阎锡山参考。9月,应阎之邀再返太原,筹办山西职业教育计划和实行方案事宜,获阎赞许并予以实施。1922年,陕西省长刘镇华两度与职教社函电,商洽职业教育相关细节。1923年2月,安徽教育厅举行实施新学制研讨会,成立职业教育委员会,为研究指导全省职业教育总机关,黄炎培、陶知行等具有职业教育理论和经验的省内外专家14人被聘任为委员,共同制定了《改进安徽职业教育办法案》(1923.43)。


       委员的主要职权有:协助教厅草拟各种职业教育计划;受教厅委托,担任调查指挥本省职业教育事宜;其他关于改进职业教育事宜。1928年,湖北教育厅长刘树杞就任后,拟对全省各县普设职业学校,在省会设一中心职业学校,以为试验职业教育之中心,先从造就职业师资入手,所有全省平民学校,一律加设职业课程。为此特意来上海物色人才,商量一切,并与中华职业教育社商榷关于推行全省职业教育的计划。杨卫玉、刘湛恩予以接洽,赠送各种出版品,并发表设科方面之种种意见。刘树杞极为满意,并愿意随时与职教社联络以臻妥善。1931年,职教社作《代拟江苏阜宁县职业学校开办计划书》与《宜兴中学省款添设职业科计划书》(1931.121)。


      尽管汇合民国十七年度(1928年)《全国中等教育概况》职业学校及《全国高等教育统计农工商》的数据显示,当年度全国职业学校数不足两百,学生数仅两万一千余;地方上,湖南职业学校连同未备案的私立中学并计为45所,学生4302人。但是该省教育厅长——职教社联合发起人之一的朱经农提供的1929年湖南职业教育数据却显示,该省有职业学校176所,学生12993名,并解释教育部职教数量较少是由于仅取招收高小以上毕业生之职业学校,而排除了招收初中毕业生和进入补习 学校受教的简易职业学校的缘故。


       黄炎培指出“可见教育统计可靠程度的有限,较其他各项教育也许更甚”即便教育部的统计方式存在问题,但职业教育总体上仍保持着增长,尤其全面抗战爆发后,教育部发起的有着明显职业教育印记的“建教合作”运动,更是止住了全面抗战以来职业学校、学生数量双下降的趋势,保障了战时技术人才的供应,为抗战胜利做出了贡献。



结语


        职业教育在壬戌学制中得到确立,与黄炎培个人学缘、地缘、业缘所织就的庞大社会关系网络密不可分,他的活动为职业教育的宣传推广、践行扩散减少了政治、经济上的阻碍。值得注意的是,职业教育在中国被认可是处于美国在一战期间超越欧洲诸国,成为世界第一强国的时代背景之下。在先后完成国内多省以及美国教育考察后,黄炎培深刻体会到职业教育在国家现代化中所起的巨大作用,认识到“吾国百业之不进步,亦实现时教育有以致之也”,从而积极致力于职业教育在国内的施行。壬戌学制在完成中国近代教育体系转型的同时,亦实现了由模仿近邻日本向师法美国的转变。     


       民国教育统计数据的失真并不能掩盖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实际状况,全面抗战爆发前“黄金十年”的发展离不开职业教育培养的大量技术工人。尽管黄炎培“个人在九一八以前,整个的时间和精神,都用在教育的研究、教育服务上。以后才提出一部分时间来偕同热心的朋友们从事挽救民族的工作,实际地负担起解除国难、复兴民族的重任。”但这并未对其之于职业教育的巨大贡献有所减损,而宣言书中“今吾中国至重要至困难尚有过于生计者乎”在当下被赋予了“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的时代内涵。原文见《江苏高职教育》2020年第四期,第43—51页。因篇幅所限注释、参考文献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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