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陕西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弘扬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中华职业教育社(总社)定于近期在全国职业教育战线开展第七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另发)。根据总社对评选工作的要求,经研究,我社决定开展第四届陕西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工作,并推荐获奖单位及个人参加总社相应奖项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华职业教育社百年社庆贺信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弘扬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充分发挥导向作用,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1.评选范围
省内符合国家基本办学设置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高职高专及技师学院、职业大学及应用型本科院校,院校长和教师,职业教育理论研究人员,推进校企合作、支持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培训机构和个人。
2.奖项设置
为严格标准、提升质量,充分发挥树典型、学先进的激励作用,第四届陕西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设立八个奖项:
(1)优秀学校奖(5个)
(2)杰出校长奖(5个)
(3)杰出教师奖(10个)
(4)优秀理论研究奖(3个)
(5)优秀校企合作企业奖(3个)
(6)杰出贡献奖(3个)
(7)优秀培训机构奖(2个)
(8)创新创业奖(由“第四届陕西省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单独评选)
各奖项评审标准见附件。
三、申报流程
1.奖项申报
申报对象填写奖项申报表(表格可登录我社网站下载),提供佐证材料,由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
2.组织评审
召开评审会议。优秀学校奖、杰出校长奖、杰出教师奖、优秀校企合作企业奖、优秀理论研究奖、优秀培训机构奖由各评审专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排序。杰出贡献奖由评审专家进行投票排序。根据排序产生获奖拟定名单。
3.公布名单
将获奖拟定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并择期召开表彰大会。
四、其他事项
1.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是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唯一的全国性奖项,请各院校(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力争在评选中取得佳绩。凡获得本届省级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的单位和个人,在参评总社同类型奖项时,加2分。
2.为保证评选工作公平、有序进行,各申报单位、个人务必于12月24日(星期四)18:00前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柳芬芬 029-87426784 18089196677
邮 箱:shaanxizjs@163.com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建国六巷17号
网 站:www.sxzhzjs.org.cn
附件(可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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